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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方法充分體現了市場機制公共信息、規范程序、公平競爭、客觀評價、公平選擇和優勝劣汰的基本要求。那么您對公開招標了解多少?
公開招標是招標投標的兩種方式之一。這是一場無限制的競標。招標人邀請所有未指明的潛在投標人通過法律規定的媒介參與競標。在規定程序和招標文件中規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確定了中標人的競爭性交易方法。
公開招標的特點
公開招標,因為有更多的競標者、充滿競爭,并且串起并不容易,這有利于投標者從廣泛的競爭者中選擇合適的中標者并獲得最佳的競爭優勢。必須依法招標的項目,應當公開招標,并依法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指定媒體上公布資格預審公告或招標公告,并符合資格要求的潛在投標人。招標項目不受行業區域的限制,可以申請競標。
公開招標的分類
根據公開的地理范圍,公開招標可分為國內公開招標和國際公開招標。
招標必須公開的情況
根據法律,有三種主要的公開招標項目:
1、國家重點項目和地方重點項目由中央政府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2、國有資金占項目的持有或者領導地位,必須依法招標;
3、其他法律法規規定必須進行公開招標。例如,“政府采購法”第》號第16條規定,公開招標應是政府采購的主要采購方式; “土地復墾條例”第16條第17款規定,如果政府投資填海,有關國土資源部門土地復墾項目的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招標投標法規的規定,通過公開招標確定。
對于必須依法公開招標的項目,由于需求條件和市場供給限制的存在,不可能實施公開招標,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經招標項目有關監督管理部門批準或者批準后,可以采用招標投標方式。